轉世靈童(蒙古語:xubilgan,漢語音譯“呼畢勒罕”、“呼弼勒罕”、“呼必勒罕”),是藏傳佛教活佛轉世過程中的一個稱謂,是藏傳佛教轉世修行者在正式成為祖古之前的稱謂。該稱謂至“轉世靈童”坐床完成時取消,自此該“轉世靈童”正式繼任活佛並改稱活佛名。
藏傳佛教的修行者在死亡之後,生前弟子以及寺院高階僧侶,就會開始尋找他轉世投胎的地點。符合資格的幼童,會被帶到寺院中,以方便進一步的確認。在這些候選幼童中,會選出一名,經過認證後,繼承那位修行者在生前的地位以及一切,成為祖古。到他成年,經過高階僧侶的同意,舉行坐床儀式之後,才能正式以那位修行者的頭銜出現。在候選階段,以及未成年前的祖古,通常會被稱為靈童。
清朝及中華民國初期,“呼畢勒罕”一詞是國家法律法規中的正式用語,既指轉世喇嘛之應身,又指今所稱之“轉世靈童”。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不僅國家採用“轉世靈童”一詞代替“呼畢勒罕”一詞的第二個意思,就連藏傳佛教內部也使用“轉世靈童”一詞作為漢譯通用詞彙。
藏傳佛教的轉世靈童從前一般採用占卜等方法確定。清朝乾隆帝創金瓶掣簽制來確定包括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呼圖克圖在內的活佛的轉世靈童。
達賴、班禪
在西藏,無論是寺廟,還是普通藏民家庭,大多供奉著達賴和班禪的塑像或畫像。藏民稱達賴和班禪猶如天上的太陽和月亮,外來遊客如以達賴和班禪的最新彩色照片相贈,信徒會雙手接過,捧過頭項,並報以格外的熱情。
達賴、班禪是藏傳佛教格魯派(黃教)的兩大活佛系統,西藏佛教界認為,達賴是“欣然僧佛”即觀世音菩薩的化身;班禪是“月巴墨佛”即無量光佛的化身。
1、 達賴:達賴喇嘛這個稱號,始於公元1578年。這一年蒙古俺答汗贈給格魯派的哲蚌寺寺主索南嘉措以“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的尊號,從此西藏歷史上 才有了“達賴喇嘛”這一稱呼。“達賴”是蒙古語,意為“大海”;“喇嘛 ”是藏語,意為“大師”。經清朝順治皇帝於公元1653年的冊封,達賴喇嘛這一封號就成為達賴系統的專用名稱。
2、 班禪:班禪這個稱號,始於公元1645年。這一年蒙古固始汗贈給格魯派扎什倫布寺寺主羅桑曲結以“班禪博克多”的尊稱。“班”是梵文“班智達”(即學者) 的簡稱;“禪”是藏語,意為“大”,二字合起來意為“大師”。公元1713年,清朝康熙皇帝冊封班禪時的正式封號是“班禪額爾德尼”,“額爾德尼”是滿 語,意為“珍寶”。從此,班禪這一封號就成為班禪系統的專用名稱。
活佛轉世制度
活佛轉世制度是西藏宗教的重要特點之一,是以靈魂轉世說為根據,為解決宗教首領繼承問題而產生的宗教制度。它初創於藏傳佛教噶舉派的噶瑪支派。該支派的首領 都松欽巴公元1193年逝世時,遺囑弟子“將轉世再來”。弟子們認定噶瑪拔希為其師的轉世靈童,經寺廟10年培養,正式以該派首領身份活動,成為西藏第一位轉世活佛。
達賴、班禪兩大活佛系統的轉世有其傳統程序,前世生前有關轉世的預言、逝世前後的異常現象的徵兆、護法神師的神諭,是尋訪靈童的主要依據。
1、遺囑
一些大活佛臨死前,留有遺囑,特別是噶瑪噶舉派活佛。
十六世噶瑪巴就留下了這樣的遺囑:“自知者永樂,法界無邊無際,自此至雪域東部,有一天雷自然作響之地方(指拉托),那裡如意(指耗牛)裝扮著美麗牧場,善巧--父親是頓珠、智慧--母親是洛嘎,於濟樂工地之年出生,遠揚的白螺聲奇妙無比,皆以噶瑪巴相稱,由尊者頓雍巴護持(指司徒活佛)無偏無 私悲心遍及四方,不分遠近成為眾生的依佑者,利益眾生之佛法如同陽光將永遠照耀。”
十七世噶瑪巴伍金赤列就是按此遺囑被尋訪到的。
2、神諭
神諭又叫降神,是指當神靈依附在人身上時來傳達神的旨意。是格魯派在尋訪轉世靈童過程中慣用的一種方法。
降神能夠指出靈童的出生方向,甚至靈童父母的名字。
3、占卜
通過高僧占卜,能知道靈童出生的方向,占卜結果往往與降神所示情況相互印證。
4、觀湖
一般降神的結果或高僧的占卜會顯示靈童出生的大致方向和屬相等,在這種情況下,同一方位會出現許多同一種屬性的靈童,這時,最有效的決策辦法是觀湖。在西藏山南地區加查縣有一湖名拉莫拉錯被認為是神湖,通過虔誠的祈禱,湖中會顯現一些景象,這些景象會顯示出靈童出生的具體地方。
十三世達賴圓寂後,為尋訪其轉世靈童,熱振活佛在此湖的顯影中看見一家農戶位於路的盡頭,門前有株巨樹,門旁拴一匹白馬,一位婦女抱一小孩立於樹下,後按此顯影尋訪,結果在離青海20公里處的祁家川尋找到了十四世達賴。
通過以上幾項措施,基本上肯定了靈童出生的大致方向、時間、家庭情況。以後就是具體的尋訪確認過程,該程序是複雜而嚴格的。
(1)觀察靈童的體相,舉止言談等
通過觀察找出與前世活佛有聯繫的線索或與眾不同的特性。七世達賴喇嘛出身在理塘,據說他出生三個月就開始向人做摩頂姿勢,並開始說話。問他是誰,回答說“我是佛的化身”,問他去哪兒,他回答說去寺院,問他寺院在何處,回答說:“在西方(指拉薩)”。
又如十一世達賴,幼年時說“準備行裝到我的寺院去”,又向眾人說“我見觀音菩薩像,就是我的化身。”藏族人認為,活佛是菩薩的化身,其行為、言談與普通人不同,往往表現出一種超凡脫俗的才能和特徵。這些才能和特徵從幼兒時期就有所表現,因此把它作為認定活佛轉世靈童的重要參考依據,也是尋訪工作中的重要環節。
(2)靈童出生時所出現的各種奇異的徵兆和夢
藏傳佛教認為,一位高僧活佛出生時,必然有一些異常的自然現象顯現。因此,在尋訪過程中,尋訪者要向被尋訪者的家屬和周圍的人們詢問靈童出生前 後所出現的各種預兆。十三世達賴出生時,據說一個酥油包突然脹裂,酥油四溢,這象徵吉祥,在門前的幾株梨樹中的一棵大樹開滿了鮮花,他家的房頂上,彩虹像支起的帳篷。
甘南活佛噶桑土丹旺曲於1836年出生在四川德格,他出生前父母的夢境中出現過一些吉兆,當他出生時,大地動搖,房頂上出現瑞氣彩虹,房子附近開出了前所未有的各種鮮花。
(3)讓靈童辨認前世所用之遺物
藏傳佛教認為靈童不僅是前世活佛精神的延續,還繼承了前世之靈性,因此,他出生後能記憶前世的一切,也可辯認前世用過的物品。在尋訪的過程中, 尋訪者往往帶一些前世活佛的遺物和仿造品同時擺在被尋訪者的面前,讓他辯認,如果辯認準確無誤,即被認定為轉世靈童。尋訪六世班禪靈童時,共有四個“靈童”候選,扎什倫布寺派出六世班禪的近侍蘇本堪布前往四個靈童的家庭進行明察暗訪,並拿出六世班禪曾經用過的茶杯、鈴、杵、念珠等,讓靈童自己逃選,結果只有日喀則白朗縣吉雄奚卡的靈童拿的東西全是六世班禪的。於是蘇本堪布肯定這個小孩是六世班禪的轉世靈童。
一世班禪克珠傑·格勒巴桑,二世班禪恩薩·索南卻朗,三世班禪恩薩·羅桑丹珠,四世班禪羅桑卻吉堅贊,五世班禪羅桑意希,六世班禪羅桑華丹益,七世班禪丹白尼瑪,八世班禪丹白旺修,九世班禪曲吉尼瑪,十世班禪羅桑確吉堅贊
歷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與坐床
藏傳佛教的班禪額爾德尼轉世活佛世系,是清朝中央政府冊封的格魯派四大轉世活佛世系之 一。從宗教方面講,達賴、班禪兩個世系要高於哲布尊丹巴和章嘉兩個世系;從藏蒙人民認為班禪是無量光佛的化身,達賴是觀世音菩薩的化身,以及把格魯教派的創始者宗喀巴和甲曹傑、克珠傑合稱為“師徒三尊”而言,班禪大師又高於達賴喇嘛。從政治方面講,歷史上達賴世系在西藏地方居主導地位;但清朝中央政府一直把他們置於互無隸屬關係的完全平等位置,都歸皇帝直接管轄,其轉世靈童的認定、坐床、拜師等都要報請皇帝批准,其下屬重要官員都要由皇帝任免,其重要政教活動都要奏請皇帝同意;而且章嘉常在清朝中央政府任職,多次受委代表清廷赴藏蒙地區處理重大問題,其政治能量更不一般。自正式採用活佛轉世的四世班禪開始,歷世班禪在宗教上其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和坐床都堅持其宗教儀軌;在政治上都一貫堅持反帝愛國愛教的立場,擁護中央領導,維護中央權威,恪守西藏地方 與中央政府的從屬關係,在維護祖國統一和反對分裂方面均有上佳表現,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否定的歷史事實。
班禪活佛世系的形成
藏學界專家、學者一般都把“宗喀巴師徒三尊”之一的克珠傑格勒巴桑稱為一世班禪,索南曲朗稱為二世班禪,羅桑頓珠稱為三世班禪,這一計世方法已經得到清朝以來歷代中央政府的認可,正式記入國家歷史檔冊。然而查諸史料,繼宗喀巴、甲曹傑而擔任第三任甘丹池巴,格魯教派總法台的克珠傑,於1438年圓寂後,並無為其尋訪認定轉世靈童的記載。只有索南曲朗青少年在甘丹寺學經時,精通顯密教理,擅長辯論,當時甘丹寺的三千多僧人均敗於他手下,因而被公認為 “克珠傑的轉世化身”。他中年返抵日喀則東面的安貢寺,招收僧徒,傳習格魯派教義,使這座薩迦派的寺廟改奉格魯派,由他擔任法台,分派其16名大弟子到後藏各地傳播教義,自己則著作經論,刻印發行,因其在宗教界的聲望,被尊稱為“安貢活佛”。該寺建立的活佛居住的曲吉頗章宮記載,羅桑頓珠與索南曲朗同屬一個家族。他早年入後藏的拉孜曲德寺為僧,並拜扎什倫布、扎西堅白等寺的高僧大德學習顯密教理和五明文化,造詣較深。在後藏流行天花,死者眾多時,他因治病救人,成績卓著而聲譽日高,遂到處雲遊,收徒傳教。晚年回到家鄉,入安貢寺“閉關潛修,著作經卷”,被寺僧眾公認為“安貢活佛索南曲朗的轉世”。史料中尚 未發現索南曲朗和羅桑頓珠作為一個轉世活佛,必需經過的尋訪、認定、坐床三個主要傳統程序,因而他們只能是班禪世系前身,安貢活佛世系採用活佛轉世傳承的醖釀時期。
安貢活佛羅桑頓珠圓寂後,安貢寺派人為其尋訪轉世靈童。1575年,羅桑頓珠的大弟子克珠桑傑益喜在該寺以東80余裡的蘭溪卡竹佳白窪村,遇見了衝措才仁班覺的五歲兒子班典桑布,頓有“與眾不同”之感,遂留住該村,經一個多月的詳細觀察瞭解,認為這個孩子“聰明文靜,性慈悲,好施捨,喜僧侶,惡煩囂,能背誦多部經卷”,擬認定為安貢活佛的轉世靈童,囑其父母對幼童妥加保護和培養。1582年初,13歲的班典桑布己在家學會不少經典,被送入安貢寺拜克珠桑傑益喜為師,受沙彌戒,得法名羅桑曲結堅贊(簡稱羅桑曲結);但寺僧對認定其為安貢活佛轉世靈童尚未一致。同年秋,江孜白居寺高僧慈誠到該寺講經傳法,發現羅桑曲結精通經要,很有辯才,破例向其贈比丘法衣,請求其“為他傳法”,引起寺僧轟動,遂一致認定其為安貢活佛轉世靈童,並於次年2月初三舉行坐床典禮, 使之繼承法統,擔任該寺法台。3年後,羅桑曲結以活佛身份按慣例入扎什倫布寺深造,除扎寺大法台外,3位扎倉堪布和所有僧官、全體寺僧都向他行叩頭禮;在參加寺僧誦經、辯論時,也為他安置活佛座位,由此說明以扎寺為首的後藏宗教界已完全承認他的活佛身份。後來他又到甘丹寺學習和參加因明、中論的辯論,屢勝高僧大德,聲譽日隆。他返回安貢寺後,在扎寺僧官、堪布和僧眾代表的一再堅請下,於1601年2月初二擔任了扎什倫布寺的第十六任大法台,依例得班一禪,佛教大學者的稱號。自此,班禪活佛世系正式形成,歷世班禪大師均成為扎寺當然法台,常駐紮寺,主持政教,建立起扎寺的曲吉頗章拉讓。同時,克珠傑、索南曲朗、羅桑頓珠分別稱為一、二、三世班禪,羅桑曲結則為四世班禪。1645年固始汗又贈予“班禪博克多”尊號。
四世班禪大師使扎寺得到很大的發展,特別是在格魯派處於危亡之際,他應邀赴拉薩先後擔任四世、五世達賴之師,主持五世達賴的尋訪認定,一度兼任哲蚌寺和色拉 寺法台,主持大昭寺的傳召大法會,成為格魯教派的實際領導人。他與五世達賴一起,迎請固始汗統兵入藏,擊敗藏巴汗政權,建立達賴為首的甘丹頗章政權(即以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動通好皇太極,為清代格魯派在西藏的政教領導地位奠定了基礎。
清朝冊封以後的班禪轉世
四世班禪圓寂一年以後,扎寺和班禪拉讓派人為其尋訪轉世靈童。1663年,扎寺蘇本堪布羅桑丹增擬認定後藏托布甲溪卡出倉村索南旺扎之子為轉世靈童,派人報告五世達賴未予肯定,只叫對幼童妥加保護。次年,扎寺將該幼童接入托布甲寺供養。1665年達賴要求扎寺對幼童進行仔細考察。扎寺前後派出三批人員,經過遺物驗證,扎寺一致公認該幼童為班禪轉世靈童,並派人向五世達賴報告,達賴表示承認,指示將靈童迎入扎寺坐床。1668年正月初三舉行坐床典禮,繼任為五世班禪。同年10月,清聖祖派人到扎寺祝賀。1713年清聖祖諭理藩院:“著照封達賴喇嘛之例,給以金印,封為班禪額爾德尼”。欽差大臣策楞在扎寺宣讀的 聖旨中稱“……班禪呼圖克圖歷代勤勉宗喀巴教,……不趨附橫逆之事,每年恭派使臣請安進貢,自始至終,虔誠如一,甚屬可嘉。……為保障扎什倫布寺所屬寺廟 原徵賦稅,永不為他人侵佔,茲封班禪呼圖克圖為班禪額爾德尼,頒給金冊金印”。至此,班禪活佛世系的封號和地位始正式固定下來。1737年7月5日五世班禪圓寂。
六世班禪:扎寺為五世班禪尋訪轉世靈童中,得知1738年生於後藏南木林縣扎西則村唐拉家的一名小孩,生時該地出現很多吉祥徵兆,小孩也有很多靈異表現,遂 派人報告頗羅鼎郡王和七世達賴。1740年扎寺分兩批派人對幼童詳加考察,並用不同遺物驗證,幼童均撿取無誤。於是向郡王與達賴彙報。郡王將達賴代表、扎寺代表和護法請入王府,直接指問該幼童是否為班禪轉世靈童。護法降神授記:“扎什倫布之主,已降生於扎西則,應速去迎請,使吉祥之光普照。”於是,他們將情況報告駐藏大臣紀山,請呈報清朝中央批准坐床繼位。扎寺代表返回寺廟向扎薩喇嘛等彙報後,經4天討論才統一了認識,遂向寺僧宣佈靈童認定結果。9月6日將靈童迎入出倉附近的頓珠明康寺供養,接受班禪拉讓官員和郡王代表的祝賀。3天後達賴也來信認可。同年10月,經清高宗批准繼任為六世班禪,並准予坐床。 1741年10月初一,由扎寺扎薩喇嘛給靈童剪法披度,取法名班丹益喜。6月初四,由清朝專使脫藏格主持,在扎寺日光殿為其舉行坐床典禮。1744年,由奉旨擔任經師的扎寺安欽羅桑索巴授沙彌戒。1752年,清高宗批准扎寺羅桑群培繼任班禪經師。1757年,由經師羅桑群培授比丘戒。1780年11月初 二,六世班禪圓寂於北京西黃寺。
七世班禪:扎寺按照宗教儀軌為六世班禪尋訪轉世靈童時,首先從眾多線索中挑選出4名候選人;復派前世蘇木堪布對之仔細觀察瞭解和進行遺物驗證,然後與扎薩喇嘛共同挑選,商定1782年白朗縣吉雄出生的丹白尼瑪為轉世靈童後,一面派人向靈童之兄八世達賴報告,一面請拉木護法降神授記。最後扎寺以降神結果與達賴指示相同而正式認定為轉世靈童。由扎寺扎薩喇嘛和蘇本堪布聯名呈請駐藏大臣博清額,轉奏清高宗批准。高宗徵求章嘉等駐京呼圖克圖意見後,於1738年正月 23日降旨批准,並賜奬賞物品,核准坐床日期。1784年8月11日,駐藏大臣與扎寺官員護送靈童由甘丹列協曲林出發,12日住扎寺東側小花園內。13日 靈童入扎寺,即於日光殿內,由駐藏大臣博清額主持,在欽差專使伊魯勒圖(魯大興)和郭茫呼圖克圖的“看觀”下舉行坐床典禮。8月20日,八世達賴抵扎寺祝 賀。9月初七達賴給班禪剪法披度,取法名、授近事戒。1789年藏歷6月4日,達賴在大昭寺給班禪授沙彌戒。1801年4月15日達賴又在大昭寺給授比丘戒。1853年正月14日七世班禪圓寂。
以上史料可知,自1713年清廷正式冊封五世班禪大師起,至金瓶掣簽制度建立,班禪活佛世系共轉兩世。其轉世靈童的尋訪工作,均由扎寺派人依宗教儀軌和傳統做法進行。轉世靈童,即後一世班禪的認定,六世班禪由護法降神認定,由郡王和達賴、扎寺代表報批;七世班禪由護法降神和達賴共同認定,由扎寺報批。 其坐床典禮,六世班禪由清廷專使主持;七世班禪由駐藏大臣主持,清廷專使“看觀”。至於其經師人選與授戒堪布,則統需清廷核准。可見就在這一時期,達賴亦不能擅自認定班禪轉世靈童。
金瓶摯簽制度以後的班禪轉世
1792年清朝中央政府頒布實施金瓶掣簽制度迄今,班禪活佛世系共轉三世,即八世、九世、十世班禪大師。
金瓶和簽,用於對達賴班禪及蒙古前後藏各大活佛轉世靈童認定。
八世班禪:扎寺按宗教儀軌進行大量前期活動後,即派人到各地尋訪七世班禪轉世靈童。1856年通過遺物驗證等辦法遴選出南木林縣托布甲溪卡出倉家出生的拉傑旺堆堅贊、江孜縣車古蹊卡出生的群培覺傑和昂仁縣茫洛家出生的幼童為轉世靈童候選人,決定依制呈報駐藏大臣;但昂仁縣幼童父母決定不再參加,因而只剩二 名。扎寺遂派蘇本堪布諾門罕朗結曲批(又名班丹西繞),攜帶由幼童全家和當地群眾、頭人書面具結的靈異材料,赴拉薩稟報駐藏幫辦大臣赫特賀,請其轉奏清廷核准掣簽。1856年9月1日,清文宗諭內閣:“……著照所奏,即照定例,將此二童之名入於金瓶內,唪經敬謹掣簽,以定呼畢勒罕”。1857年11月初, 兩名幼童在其父母帶領下,與扎薩喇嘛、前世班禪的三大侍從堪布和百餘名僧俗官員來到拉薩。23日在布達拉宮三域殊勝殿皇帝牌位前,舉行金瓶掣簽,攝政、噶倫、扎薩喇嘛、三大侍從堪布、前後藏僧俗官員參加,由駐藏大臣滿慶和赫特賀主持儀式並掣簽,認定出倉丹增旺傑之子拉傑旺堆堅贊為班禪轉世靈童。26日將靈童迎入羅布從卡格桑頗章宮,由熱振攝政給靈童剪法披度、取法名為曲吉扎巴丹白旺秋巴桑布(簡稱丹白旺秋)。29日,靈童由扎寺官員護衛離開拉薩返回扎寺。 按照清文宗諭旨,1860年10月初三,在扎寺日光殿舉行八一世班禪坐床典禮。慶典由駐藏幫辦大臣恩慶和扎寺蘇本堪布奉旨“看視”,前藏攝政、噶倫及扎寺 全體官員參加,先由恩慶宣讀聖旨,班禪面東跪接聖旨和皇帝禮品,行三跪九叩之禮謝恩後登上法床,接受各界的奉獻和祝賀。次日,熱振攝政在日光殿奉旨為八世 班禪授沙彌戒。1861年11月清文宗批准扎寺退桑林扎倉堪布噶欽"羅桑丹巴堅贊任八世班禪經師,並賞給諾門罕名號。1875年4月15日由普布覺活佛在 扎寺為八世班禪授比丘戒。
九世班禪:1882年7月八世班禪圓寂,扎寺派人向十三世達賴、駐藏大臣、攝政報告情況,並請達賴祈禱班禪早日轉世。一年後扎寺派人四出尋訪轉世靈童,獲不少線索。為遴選出3名參加掣簽的候選幼童,1887年3月起,除由扎薩喇嘛蘇本堪布赴拉薩請達賴及有關寺廟問卜外,扎寺自己也在八世班禪靈塔前卜卦,並用前世班禪遺物對幼童進行驗證,最後選定了3名候選幼童。文碩於同年奏請皇帝批准舉行金瓶掣簽。經清德宗核准,1888年正月初九文碩將金瓶迎至布達拉宮三域殊勝殿,請達賴喇嘛率眾誦經7日;同時會同第穆攝政對三幼童進行“驗看”,認為均“端莊凝重,迥異常人”。15日達賴喇嘛、甘丹池巴、第穆攝政、扎寺扎薩喇嘛等僧俗官員參加,由文碩主持並實施金瓶掣簽儀式,認定朗縣出生的倉珠甲措為班禪轉世靈童。次日,在布達拉宮日光殿,靈童拜達賴為師,剪法受度,得法 名為吉尊羅桑曲吉尼瑪格勒南結巴桑布(簡稱曲吉尼瑪)。1892年正月初三,由駐藏大臣升泰奉旨主持,在扎寺日光殿舉行九世班禪坐床典禮。
十世班禪:1937年12月1日九世班禪圓寂於青海玉樹。幾經周折,其法體於1941年2月4日始迎返扎寺。同年5月5日國民政府決定:“尋訪靈童,責由羅桑堅贊(班禪堪廳扎薩喇嘛)辦理”。經半年多尋訪遴選,於1941年12月向蒙藏委員會呈報15名幼童名單。1942年3月國民政府頒布《徵認班禪呼畢勒罕辦法》,規定:“一、班禪轉世靈童由班禪徒屬尋訪;二、班禪呼畢勒罕候選人,准由西藏宗教首領就班禪徒屬所報靈童負責認定3名;三、呼畢勒罕候選人3名決定後,由西藏政府呈報中央派員在拉薩大昭寺舉行掣簽,簽定一名為呼畢勒罕。”據此,羅桑堅贊派恩久活佛攜帶靈童尋訪報告書和靈童名冊進藏,辦理遴選參加 掣簽候選人事宜。達賴和達扎攝政先是節外生枝,另尋一名靈童,並將其列入參加掣簽的候選人之內,使噶廈與堪廳予盾加深;接著讓噶廈政府出面,公開反對通過 金瓶掣簽的定制認定轉世靈童,並且反對中央派員主持坐床典禮,妄圖以此否定中央的領導,為其分裂祖國統一的行徑張目。此舉遭到國民政府拒絕後,由達扎等親 帝分裂分子操縱的噶廈政府,竟於1949年初派人將他們自行尋訪的八宿幼童拉瑪接到拉薩,非法擅立為班禪轉世靈童,並準備舉行坐床典禮。至此,西藏地方政 府拒絕中央主持班禪轉世的態度已暴露無遺,因而班禪堪廳和青、甘各寺宗教大德、蒙古各盟旗聯合駐京辦事處以及青海省政府主席馬步芳等,紛紛要求國民政府早 日批准青海循化靈童官保慈丹繼任為十世班禪,並在塔爾寺坐床。國民政府“為順應民心,維護中央威信”,於5月討論了認定班禪轉世靈童和派員主持坐床典禮事 宜。1949年6月3日代總統李宗仁簽署命令,特准官保慈丹免於掣簽,繼任為第十世班禪大師。1949年8月10日由中央特派專使關吉玉主持,在塔爾寺舉 行坐床典禮,從而完成了繼承九世班禪法統的所有手續。
由上述三世班禪轉世史料看,金瓶掣簽制度對扎寺按照宗教儀軌和傳統做法尋訪轉世靈童上未予任何變更,而是在尋訪工作結束後的靈童認定上,革除了以往個人(護法降神或達賴卜卦)認定的弊端,將其納入依法管理的範疇,以體現國家主權和中央權威。這一制度的具體要求是:1.參加掣簽的靈童候選人要報駐藏大臣審核; 駐藏大臣有權要求尋訪者重新復查;在他認可之後才報請中央政府批准掣簽。2.通過金瓶掣簽方式,從批准的候選幼童中,認定轉世靈童真身(正身)是法定制度。只有個別特殊情況,才能由駐藏大臣或當地政府領導向中央政府呈請免予掣簽,但准與不准全由中央決定。3.掣簽儀式原則上均由駐藏大臣或中央派員主持, 並親自掣簽。4.通過掣簽認定的轉世靈童,需經中央批准繼位。5.由中央派員主持坐床典禮。
同時,可以看出,活佛轉世制度,是藏傳佛教在其千餘年發展過程中,歷史形成的一項頗具特色的傳承制度。活佛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和坐床,經七百餘年的實踐,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宗教儀軌和傳統做法。任何一個大活佛世系,都經歷過 由該教派或寺廟僧團自行尋訪轉世,逐步取得社會承認,與中央政府建立併發展關係,受中央冊封而擴大影響,向中央呈報活佛圓寂和轉世情況以求繼承既得地位與 封賞,最後新一世活佛由中央批准方謂合法,才能得到信教群眾擁戴的客觀發展過程。而金瓶制簽制度是這一髮展過程的必然產物。它規範了轉世靈童的認定辦法, 保障了轉世活動的正常進行。在活佛轉世過程中,按照宗教儀軌和傳統做法尋訪轉世靈童,屬於正常的宗教事務,政府不僅不予干涉,且一直依法給予支持和保護。 至於轉世靈童的認定和批准坐床繼位,早有明確法規定制,必須依法依制行事。那種打著“釋迦牟尼比丘”的旗號,以“宗教內部事務”為幌子,干擾國內正常轉世活動,破壞西藏大好形勢,企圖分裂祖國的違法行為,理所當然地要受到堅決譴責和反對。
後來,為了杜絕在轉世靈童的認定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舞弊現象,十八世紀末開始實行金瓶掣簽制度。當時清高宗派人製造了兩個金瓶,一個放置在北京雍和宮、供內外蒙古活佛使用。另一個放在拉薩大昭寺內,供西藏、青海、西康等地的活佛轉世使用。
金瓶掣簽規定,尋訪或確定新的靈童時,首先由拉穆吹忠等四大護法降神,將已預選出的靈童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各寫一簽,貯於金瓶內,召集僧眾連續祈禱七天,由駐藏大臣親自監視。如吹忠等四大護法神所指的只有一名,亦須將一個有靈童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共同放進瓶內,假如抽去沒有名字的簽牌,還要另找靈童。
金瓶掣簽制施行之初,經過"先行試掣"而後積累經驗推而廣之。然而,在特殊情況下,達賴、班禪等大活佛的轉世靈童,由政府直接冊封,不經過金瓶掣簽。1804年8月18日,八世達賴喇嘛在布達拉宮圓寂,當時,金瓶制度已經確立,而他的轉世靈童將首次用金瓶掣簽來決定,但是,七世班禪、攝政濟隆呼圖克圖、三大寺代表、全體噶倫等領銜、清駐藏大臣玉寧寫了一道奏折轉呈嘉慶皇帝,內容是鄧柯靈童,確系第八世達賴喇嘛的轉世,請求免予"金瓶掣簽"。駐藏大臣也向嘉慶帝奏稱,經過種種核驗,實系第八世達賴喇嘛復出無疑,請求"免其入瓶掣定",嘉慶破例批准了這一請求。一般而言,這種免予掣簽的情況發生在所尋訪到的靈童只有一個,且通過問卜、降神、觀湖、認領遺物等測試後,確實無任何疑義的時候,如後來的十三世達賴喇嘛。
西藏歷史上第一個經金瓶掣簽認定的是第十世達賴喇嘛。據《十世達賴喇嘛傳》記載:最初選了五個靈童,工布、仁蚌、嘉德嘎如各一名,昌都地區兩名,經篩選,最後選出三人做為金瓶掣簽的候選人,即昌都地區兩人,理塘地區一人,經奏稟,批准可以掣簽。將大昭寺金瓶迎到布達拉宮。駐藏大臣文乾及靈海和漢藏官員以及諾門汗、三大寺及上下密院等僧俗官員都臨場,三位靈童及其父母也到場。掣簽開始前,先由滿文秘書用滿文 將三個靈童的名字寫在三支簽面上,接著藏文秘書用藏文將三名靈童的名字寫在簽上的另一面,待寫好之後,駐藏大臣靈海向金瓶行禮三次,然後駐藏大臣文乾又向金瓶頂禮三次,將金瓶內的三支簽適當搖動,在毫無疑義的情況下,將一支簽從瓶中取出,高高舉起,觀看簽文,大聲呼道"理塘",接著把此簽送給班禪、諾門汗、靈海大臣以及僧俗眾人等觀看,對未抽出的簽也隨後拿出,同樣對眾宣讀以除疑義。隨後將所中之簽插在金瓶上的盛滿作供奉用的青稞鉢內,並當場面告理塘靈童父親洛桑年扎,說所掣之簽是其子強白堅贊,令其父向皇帝頂禮,又向駐藏大臣、班禪、及諾門汗敬獻哈達。掣簽之後,駐藏大臣呈報皇帝,請求批准,並請予坐床,皇帝逐一詔准。
等級
1、藏傳佛教兩大宗教領袖。即達賴喇嘛(一級活佛)、班禪額爾德尼(一級活佛)。(有人會問,達賴、班禪誰更大?在民主改革以前,西藏地區實行的是政教合一制度,達賴和班禪不僅是宗教領袖,而且是世俗地方政權的領袖。達賴管理的地區是前藏,班禪管理的地區是後藏。他們之間互不統屬,管理的地區也不同,不存在誰大誰小。參見《朱越利做客人民網談藏傳佛教和活佛轉世》等文章)。
2、藏傳佛教四大活佛。即清代主管前藏政教的達賴喇嘛(一級活佛)、主管後藏政教的班禪額爾德尼(一級活佛)、主管外蒙古藏傳佛教的哲布尊丹巴(准一級活佛)、主管內蒙古藏傳佛教的章嘉呼圖克圖(准一級活佛,清代、民國均封為大國師)。其中,宗教地位上,達賴、班禪要高於哲布尊丹巴、章嘉呼圖克圖。
3、藏傳佛教八大呼圖克圖。呼圖克圖意思為聖者,是藏傳佛教最高等級的活佛名號,當然,低於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據《理藩院則例》卷五十六載,列入該冊的蒙、藏內外呼圖克圖共160人,其中以8人是除達賴、班禪外最大的活佛,被人們稱為“八大呼圖克圖”:
(1)四大活佛中的哲布尊丹巴(准一級活佛)、章嘉呼圖克圖(准一級活佛)。(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地位至高,不算入)
(2)西藏四大林活佛:即熱振呼圖克圖、策墨林呼圖克圖、濟隆呼圖克圖、第穆呼圖克圖。在清代,他們在達賴喇嘛年幼時,有資格出任西藏攝政王。他們擔任攝政期間,可視為準一級活佛,未擔任攝政時,為二級活佛。
(2)六大寺中的寺主活佛:因為拉薩三大寺寺主為達賴喇嘛,扎什倫布寺寺主為班禪額爾德尼,所以該級實際僅2人,即 塔爾寺寺主阿嘉呼圖克圖(二級活佛)、拉卜愣寺寺主嘉木樣呼圖克圖(准一級或二級活佛)。嘉木樣活佛統管拉卜愣寺以及其100多座屬寺,是除達賴、班禪、 哲布尊丹巴、帕巴拉活佛以外,又一實際建立政教合一的大活佛,民國時期,被封為輔國禪師的,僅嘉木樣和當時擔任西藏攝政的熱振活佛,綜合考慮其地位應稍高 於二級活佛。
4、清代駐京八大呼圖克圖。依據《欽定理藩部則例》等有關文獻記載,駐京八大呼圖克圖包括章嘉、噶勒丹錫哷圖(現稱 賽赤活佛)、敏珠爾、濟隆、那木喀、阿嘉、拉果、察罕達爾汗呼圖克圖等8位。也有文獻記載為章嘉、噶勒丹錫哷圖(現稱賽赤活佛)、敏珠爾、拉果、察罕達爾 汗、洞闊爾、阿嘉、土觀等8位。考慮到實際駐京大呼圖克圖不僅8位,且歷史上有所輪換,故“八大”應為虛指,實際人數在10人左右。同時,值得指出的是, 藏傳佛教八大呼圖克圖中的章嘉呼圖克圖、阿嘉呼圖克圖也在清代駐京八大呼圖克圖名單中,所以,在清代,駐京大呼圖克圖,都是除達賴、班禪外最大的活佛(至 少為二級活佛)。但隨著清王朝覆滅,部分活佛地位已有下降。
5、與呼圖克圖(准一級活佛至三級活佛)比肩或稍低的,是“諾門罕”(法王)級(二級活佛至三級活佛)的活佛。再下有措欽活佛(措欽為寺廟大殿,即法座設置在大經堂的活佛)、扎倉活佛(扎倉意為僧院)。
5、教派教主。眾所周知,藏傳佛教教派眾多,主要有格魯派(主流,又稱黃教,達賴、班禪均屬該派)、薩迦派(花教)、噶舉派(白教)、寧瑪派(紅教)。各教派的教主,也是地位很高的大活佛(二級至四級活佛)。
(1)格魯派(黃教)。因該派以甘丹寺為祖寺、祖師宗喀巴親任甘丹赤巴(即甘丹寺主持),所以甘丹赤巴是黃教教主 (二級活佛,無政治權力,由學識出眾的黃教高僧擔任,任期7年)。因為是黃教教主,有資格主持各教派參加的拉薩傳召大法會。大法會上,達賴、班禪也應該向甘丹赤巴致意。甘丹赤巴是在舊西藏4個可以擁有國王依仗的大活佛之一,其他3人分別為達賴、班禪、薩迦天津法王。但是,由於達賴、班禪分別實施政教合一, 人們對甘丹赤巴的推崇,僅僅是學識上的。故而,歷史上以甘丹寺巴(包括卸任者)出任達賴、班禪的經師者不在少數。
(2)薩迦派(花教)。該派教主元代稱大寶法王(當時西藏最高宗教領袖)、明代稱大乘法王(三大法王之二),清代以後稱薩迦法王(二級活佛,無政治權力,因為血統高貴,宗教上可歸為準一級活佛),採取血脈傳承,由度母宮、圓滿宮兩宮的長子依次擔任最高教主,故稱薩迦上下法座,其中薩迦天津法王地位高於薩迦達欽法王。薩迦天津法王在舊西藏4個可以擁有國王依仗的大活佛之一,其他3人分別為達賴、班禪、甘丹赤巴。
(3)噶舉派(白教)。該派支流眾多,每個支流都有其教主。影響較大的有2個:一是黑帽法王噶瑪巴,明代至今也稱大 寶法王(明代地位最尊,清代黃教政教合一後,降為三級活佛,新中國地位有所提升,待遇高於一般的二級活佛;一是紅帽法王沙瑪巴,清乾隆時期因叛國被乾隆下 令“剝黃正法”、禁止轉世,已絕。
(4)寧瑪派(紅教)。傳統上沒有教主。近以該派三大主寺之一敏竹林寺的主持為法王,稱敏林赤欽。
尊稱
“珠古”活佛,是藏文(sprul-sku)的音譯,意為“化身”,這是根據大乘佛教法身、報身、化身三身之說而命名的。蒙文裡讀“阿米都 寶日汗”,意為“在世活佛”,藏傳佛教認為,法身不顯,報身時隱時顯,而化身則隨機顯現。所以,一個有成就的正覺者,在他活著的時候,在各地“利濟眾生”;當他圓寂後,可以有若干個“化身”。換句話說,在這種佛教理論的指導下,藏傳佛教對於十地菩薩為普渡眾生而變現之色身,最終在人間找到了依託之物, 即“轉生或轉世之活佛”。故“珠古”(即化身)是多種稱謂中最能表達“活佛”所藴含的深奧義理和精神境界的唯一準確、全面的稱謂,因而是“活佛”的正統稱 謂。
“喇嘛”,是藏文(bla-ma)的音譯,該詞最初是從梵文(gu-ru,固茹)兩字義譯過來的,其本意為“上師”;然而在藏文中還含有“至高無上者或至尊導師”的意義。因此,後來隨著活佛制度的形成,“喇嘛”這一尊稱又逐漸成為“活佛”的另一重要稱謂,以表示活 佛是引導信徒走向成佛之道的“導師”或“上師”。
“阿拉”,是藏文(A-lags)的音譯,該詞在字面上看,沒有實際的意義,是一種表達恭敬的語氣詞;自從成為“活 佛”的別稱之後,該詞就有了實際的意思。在不少藏族地區尤其是安多藏區以“阿拉”一詞來尊稱活佛,並成為活佛的專用名稱,從而完全代替了活佛的另外兩種重要稱謂,即“珠古”和“喇嘛”。因此,“阿拉”一詞已藴含一種引導信眾從黑暗走向光明的殊勝意義。
“仁波切”, 是藏文(rin-po-che)的音譯,意指“珍寶”或“寶貝”。這是廣大藏族信教群眾對活佛敬贈的最親切、最為推崇的一種尊稱。廣大藏族信徒在拜見或談論某活佛時,一般稱“仁波切”,而不呼活佛系統稱號,更不直接叫其名字。在活佛的多種稱謂中,“仁波切”是唯一普遍使用的一種稱呼。
蒙藏佛教對修行有成就、能夠根據自己的意願而轉世的人稱為“朱畢古”(藏語)或“呼畢勒罕”(蒙語)。這個字的意義 就是“轉世者”或叫“化身”。“活佛”乃是漢族地區的人對他們習俗的稱呼,這可能與明朝皇帝封當時西藏地方掌政的噶舉派法王為“西天大善自在佛”和清朝皇帝給達賴的封號也沿用了這一頭銜多少有些關係,這種封號和稱號在佛教教義上都是說不通的。其實蒙藏佛教中並沒有“活佛”這個名詞。
轉世制度
活佛轉世制度是西藏宗教的重要特點之一,是以靈魂轉世說為根據,為解決宗教首領繼承問題而產生的宗教制度。它初創於藏傳佛教噶舉派的噶瑪支派。該支派的首領都松欽巴公元1193年逝世時,遺囑弟子“將轉世再來”。弟子們認定噶瑪拔希為其師的轉世靈童,經寺廟10年培養,正式以該派首領身份活動,成為西藏第一位轉世活佛。格魯派(黃教)採用活佛轉世制度始於16世紀中葉,公元1542年,格魯派的哲蚌寺寺主根敦嘉措逝世,哲蚌寺正式尋找他的轉世靈童,並於1544年認定堆壠這個地方的貴族子弟索南嘉措為根敦嘉措的轉世靈童。公元1546年,年僅4歲的索南嘉措被迎接到哲蚌寺接替根敦嘉措的法位。公元1578年,蒙古俺答汗贈索南嘉措“達賴喇嘛”的尊號後,格魯派(黃教)追認宗喀巴的弟子中年紀最小、創建並擔任扎什倫布寺寺主的根敦珠巴為一世達賴,追認曾任哲蚌寺寺主的根敦嘉措為二世達賴,而索南嘉措便成為三世達賴,達賴活佛系統從此建立,相傳至今的是十四世。在歷世達賴喇嘛中,除四世達賴是蒙古族、六世達賴是門巴族外,其餘都是藏族。
班禪活佛轉世系統始於羅桑曲結,羅桑曲結是四世和五世達賴喇嘛的師父,公元1645年他被蒙古固始汗贈以“班禪”的尊號後,格魯派(黃教)確認他為四世班禪,追認宗喀巴的門徒克主傑為一世班禪,索南卻朗為二世班禪,羅桑頓珠為三世班禪。從四世班禪起,歷世班禪都以扎什倫布寺為母寺。相傳至今的是十一世。
達賴、班禪兩大活佛系統的轉世有其傳統程序,前世生前有關轉世的預言、逝世前後的異常現象的徵兆、護法神師的神諭,是尋訪靈童的主要依據。如十三世達賴圓寂時面向東方,且由拉薩至東北方向天空出現異樣彩雲,故預示了轉世靈童誕生的方域。後在加查縣群科加寺聖母湖觀看神諭,湖中幻影顯示的景象是:一條道路的將盡處有一戶農家,其門前有巨柳一株,柳樹旁有一匹白馬,一位婦女抱著小孩立於樹下。活佛們就是按這些徵兆和景象尋訪到十四世達賴的。尋找要秘密進行,被選派的有聲望的活佛或近侍弟子,在閉關靜修後,化裝分赴各地去尋訪靈童。對初選的候選靈童要進行遺物驗證,即將前世常用的法器或其他用品,與同樣的物品放在一起,讓候選兒童從中認拿前世遺物,依認辨的準確程度對之篩選淘汰。鑒於以往尋訪轉靈童易為少數人所左右,往往造成僵局和糾紛的弊端,從清朝乾隆時期中央政府又設立了金瓶掣簽。其程序是:將經過遺物驗證篩選出的數名候選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各寫在名簽牌上,用紙包好後放入金瓶內,焚香誦經7日之後再當眾抽出的一名,即被定為正式靈童。正式靈童的批准後,要為轉世靈童舉辦盛大的坐床典禮,即轉世靈童依法升登前世的法床,正式繼承前世的法統。自此以後,靈童即以新的一世達賴或班禪的身份開始宗教活動,接受信徒朝拜。
一般男性活佛的下一任還是男性,女性活佛的下一任還是女性,也有出現例外,歷史記載過男活佛可以轉世為女活佛,女活佛也可以轉世為男活佛。是特殊的情況。
根據國家宗教管理法規,2007年9月1日出台的《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辦法》共14條包括立法目的轉世原則轉世條件、審批程序佛教團體職責違法處罰等。《辦法》規定活佛轉世不受境外任何組織個人的干涉和支配。
宗教事務局網站的數據則顯示中國現有藏語系佛教寺院3000余座,活佛1700余人。
一般活佛地位最低,來源很多,如通過考試格西學位獲得活佛稱號,一些世俗貴族為獲得活佛頭銜以重金捐買。解放前青海佑寧寺就有這樣的活佛近百名,塔爾寺有六七十名。他們在清代不入冊可以隨時增減可以轉世也可以停止轉世。
轉世
達賴和班禪是西藏黃教領袖宗喀巴的兩大傳承弟子,後來形成兩個不同的傳承系統。
達賴喇嘛的稱號始於1578年,確定於第三世達賴索南嘉措時期。當時他到青海地區傳教,說服了土默特部的首領俺答汗皈依佛門,他們在政治上彼此推崇並互贈尊號。俺答汗贈給索南嘉措的尊號:“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
“聖”在佛教中表示超出凡間;“識一切”是普遍通曉之意,認為是顯宗方面取得最高成就的人;“瓦齊爾達喇”為梵文,意為執金剛,是在密宗方面有最高成就的人的稱號;“達賴”是蒙語“大海”;“喇嘛”是藏語“大師”。合起來說,就是在顯宗和密宗兩方面都修到最高成就的,超凡入聖而學問淵博猶如大海一樣的上師。這個尊號僅是蒙藏代表人物私人之間的互贈,尚不具有政治及法律意義。
當時,俺答汗已受明朝冊封為順義王。索南嘉措托俺答汗代他向明朝皇帝請求冊封;他本人也向明朝宰相張居正致函,要求朝廷給他賜封。不久,明朝萬曆皇帝降旨,賜給他的封文中就有“達賴”的字樣。1587年明朝政府正式承認這一稱號,並派使節加以敕封。索南嘉措得此稱號之始,為三世達賴喇嘛。前兩世為後人追認。由此往前追溯,宗喀巴的弟子根敦珠巴為一世,根敦嘉措為二世。
1653年(清順治十年),五世達賴應清帝之邀來到北京。順治皇帝沿用了俺答汗對三世達賴的尊號,正式冊封他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並授予金冊和金印(金印刻有漢、滿、藏三種文字)。從此,“達賴喇嘛”封號開始具有政治意義和法律效力。
1751年,清朝為了更好地治理西藏,又令七世達賴喇嘛掌管地方政權,開始政教合一。1959年流亡在印度的是第十四世達賴。
班禪的稱號始於1645年,當時控制西藏實權的蒙古首領固始汗封稱宗喀巴的四傳弟子羅桑確吉堅贊為 “班禪博克多”。“班”是梵文“班智達”,漢語意為“學者”;“禪”是藏語“欽波”,漢語意為“大”,合起來是“大學者”的意思。“博克多”則是蒙語,指 有智有勇的英雄人物。固始汗令羅桑確吉堅贊主持扎什倫布寺,並劃分後藏部分地區歸他管轄,稱為四世班禪(前三世為後人追認)。宗喀巴的弟子克珠傑被追認為第一世班禪。
1713年,清朝的康熙皇帝正式冊封第五世班禪羅桑意希為“班禪額爾德尼”(滿語意為“珍寶”)並賜金冊金印,稱為班禪五世。從此,確立了班禪在格魯派中的地位。
達賴和班禪兩個喇嘛系統均採用獨特的活佛轉世制度。達賴系統轉世制 始於三世達賴。班禪系統轉世制始於四世班禪。除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外,一些大的寺院也實行活佛轉世制度。藏傳佛教認為活佛是永恆的,通過連續不斷的“轉 世”來到世間生活。因此一位活佛圓寂時,就要根據種種“徵兆”和“啓示”,來確定活佛轉世的方向和地點,然後再派人沿著一定方向尋找被認為是活佛化身的 “轉世靈童”。有時找來的“靈童”不止一個,會出現糾紛和爭執,因此清乾隆皇帝於乾隆五十七年(1792)特頒發兩個金瓶,一置北京雍和宮,一置拉薩大昭寺。凡在理藩院註冊的藏傳佛教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呼圖克圖、哲布尊丹巴、達賴、班禪等轉世時,均須將尋得的若干“靈童”的名字寫在象牙簽上,置於金瓶中,由理藩院尚書在雍和宮或由駐藏大臣在大昭寺監督掣簽來確定“靈童”,然後經過“坐床”儀式,便正式成為“轉世活佛”。
藏傳佛教格魯派有兩大活佛轉世系統,一個是達賴喇嘛,另一個為班禪額爾德尼。轉世系統雖然不同,但達賴和班禪的宗教政治地位是平等的。達賴與班禪個人之間互為師徒,關係頗為密切。班禪方面:一世班禪為一世達賴之師;四世班禪為四世、五世達賴之師;五世班禪為六世、七世達賴之師;六世班禪為八世達賴之師;七世班禪為九世、十世、十一世達賴之師;八世班禪為十三世達賴之師。達賴方面:五世達賴為五世班禪之師;七世達賴為六世班禪之師;八世達賴為七世班禪之師;十三世達賴為九世班禪之師。
1933年12月17日,十三世達賴圓寂。1938年冬,在青海尋訪到“靈童”,被認為是達賴轉世的化身。1939年3月,國民黨政府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入藏。1940年2月22日,十四世達賴在布達拉宮舉行了繼承職位的儀式“坐床典禮”。
轉世認定
達賴轉世的認定,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
1.觀察達賴圓寂時面向,瞭解有甚麼遺言或暗示。
2.請在世的班禪問卜,判斷轉世方向。
3.召集攝政和僧俗要員,讓專職降神的乃均、曲均降神,指明轉世方向。
4.請山南桑耶寺的降神喇嘛曲將降神,指明轉世方向。
5.派大德高僧到拉薩東部的曲科甲聖湖觀察轉世地方的地貌特徵顯影。先向湖中拋撒哈達、寶瓶藥物等,然後擇地誦經祈禱,靜觀湖面顯現幻影,最後描繪出轉世地的環境和特徵。
6.攝政將卜徵和湖上顯徵繪成圖,派出許多大德高僧分幾路前往確定的方位分頭尋找。
7.在卜算方位發現與卜徵和達賴圓寂大致同時出生的男孩後,先觀察其長相與動作,然後
將達賴生前用過的物品與其它雜物混擺在小孩面前任其抓拿,並進行智力測試,看其有無"靈異"現象。
8.如小孩表現“靈異”,又抓拿達賴用過的物品,選靈童的人便囑咐其家人要認真照看小孩,不讓外人接觸。同時回去向攝政等彙報。
9.攝政擇吉日邀請三大寺活佛和僧俗官員一起,再請乃均、曲均降神,如無誤,則報告駐藏大臣,徵求中央王朝的意見,並準備迎接。
10.由侍候達賴的“三大堪布”和官員、軍隊組成龐大的迎接隊伍,前往接請“靈童”,連其家人一同接到拉薩。
11.如果只選到一名“靈童”,就直接請駐藏大臣報請中央,請予免去“掣簽”而直接冊封。如果有多名“靈童”,那就 要召集攝政和大活佛、高僧及官員到大昭寺,由駐藏大臣親自主持“金瓶掣簽”活動,將寫有各“靈童”姓名的簽放入瓶內搖後當眾掣出,定奪達賴轉世。定為轉世 者,其家人被封為貴族。落選者也有較好的安排。
12.被確定的“靈童”直接送至公塘寺或哲蚌寺學習經典。
13.由班禪親自為達賴轉世者剃發受戒取法名,並親自教育轉世靈童一段時間。
14.在中央王朝冊封令下達後,擇定吉期,由攝政、駐藏大臣和各寺高僧、官員陪同前往大昭寺,先向殿中的“當今皇上萬歲萬萬歲”牌位獻哈達,再進內朝拜釋迦牟尼佛像。
15.向布達拉宮進發,在日光殿舉行“坐床典禮”。儀式後,新的達賴正式確定,開始使用達賴的金印、權力。
轉世起源
藏傳佛教活佛按地位,自低至高大概分為扎倉活佛(主持僧院),措欽活佛(有資格在大法殿有法座),寺廟法台,寺主活佛,諾門罕(法王,擁有政教兩方面的權 利),呼圖克圖(聖者,中央冊封的大活佛)。當然,達賴、班禪地位更在呼圖克圖之上。在西藏,呼圖克圖數目也不少,但其中地位最高的,是“四大林”呼圖克圖,即丹吉林第穆呼圖克圖、錫德林熱振呼圖克圖、功德林濟隆呼圖克圖、策墨林呼圖克圖,他們在達賴年幼時,有資格出任攝政王等高官。
藏傳佛教的活佛轉世制度,是藏傳佛教有別於其他宗教和佛教其他支派的最為獨特的方面之一。活佛轉世的空沒、玄妙,增加了藏傳佛教的神秘色彩。
按照佛教教義的說法,一個活佛的圓寂,不過是靈魂的轉移,化身為另一肉體的人而已。化身隨機體顯現,所以必有靈童轉世。
活佛生生不息地沿襲下來,是由轉世制度維系的。世世相接,永垂無疆。
活佛轉世制度創立於公元十三世紀。最早起源於噶舉派中的噶瑪噶舉派。噶舉派注重隱居生活,注意修行。西康僧人都松欽巴對噶舉派學說有獨到的見解,並建立了自己的寺院廣授學徒創立一派一噶瑪噶舉派黑帽系。公元1333年,噶舉派黑帽系第三代主持——讓迥多吉受到元帝國皇室的邀請,赴京參加了元順帝的登基典禮,受到了元朝青睞,取代了薩迦派的地位。當他第三次上京訪問時,不幸染病圓寂,臨終前留有遺言,說自己將在西藏的工布地方轉世。他的弟子在他圓寂後,根據多種跡象和徵兆,在工布尋訪確認了他的轉世,成為第四代主持。
從此,活佛轉世制度開始出現。藏傳佛教各派競相仿效。十五世紀後,在藏區具有廣泛影響的格魯派(黃教)的活佛轉世制度,就是效仿噶瑪噶舉派的黑帽系所採用的轉世制度。
活佛的佛位,有高低大小之分。藏傳佛教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為最高活佛。
達賴和班禪,成為藏傳佛教格魯派(黃教)兩大活佛轉世系統。他們的轉世,是藏傳佛教界的重大事件,為世人所矚目。
達賴、班禪之下,還有分駐各地、在其駐地代理達賴喇嘛管理教務之權的各大寺寺主,稱作“呼圖克圖”藏語“朱必古”的蒙語音譯,意為化身)。呼圖克圖人數不定。依民主改革前的一般慣例,呼圖克圖不僅掌有教權,而且掌握政權,尤是藏族地區的呼圖克圖,均為政教兩權並掌。而在信奉藏傳佛教的其他民族,比如蒙古,情況就不一樣了,如在內蒙古地區呼圖克圖一般僅掌握教權,而政權則另掌握在各盟旗王公們手中。呼圖克圖,無形中依其政教之勢力,也有了大小區別。呼圖克圖中較著名的有在內蒙古地區藏傳佛教格魯派最大轉世活佛——章嘉呼圖克圖;安多藏區的嘉木樣呼圖克圖;西康藏區的帕巴拉大活佛等等。
在呼圖克圖之下,還有在各寺院具有高級佛位的高僧。稱作“呼畢勒罕”(意:轉生者)的,也都按慣例能夠轉生。
轉世情況
前世活佛轉世;
因學識淵博,修煉達到很高程度而被上一級活佛確認為活佛;
因對本寺政教事務作出卓越貢獻而被僧俗群眾要求轉世的;
也有些活佛因在世時失去威望或因寺院經濟力量衰敗、因戰爭或政治形勢變化等因素而中斷或不再轉世的。
這樣發展的結果,轉世者的數目難以預測。僅安多藏區,一九五八年前就有活佛一千五百五十餘名。札什倫布寺一個寺可轉世的活佛也有數十名。而拉卜楞寺院到一九四九年底,大小活佛竟達近百名。
活佛轉世禮制,不同於封建世襲和鐵券繼承制,而是有其獨特的神秘方式。
在靈童的確認方面,可以說機會是均等的。凡信奉佛教家庭出生的兒童,不論民族,不論貧富,不論男孩、女孩,凡符合選拔條件的均可入選靈童。
在歷世達賴喇嘛中,第四世達賴喇嘛雲丹嘉措是出生於蒙古族貴族家庭的蒙古族喇嘛;第六世達賴倉央嘉措則是門巴族人。而在至今前後共十四世達賴喇嘛中,其中有五位達賴出生於普通農、牧民家庭。在藏傳佛教中也有女活佛。西藏桑定寺的寺主就是女活佛。她屬下卻都是比丘。女活佛桑定·多吉帕姆在藏傳佛教噶舉派中地位極高。另外建在安多地區著名的佛教修行地——甘加白石崖的寺院,其寺主也是女活佛——貢日倉。從前,白石崖寺大小政教事務都由她主持。
靈童轉世禮制是為避免傳承爭奪、為防止教區和寺院的權力壟斷在某個家族手中而採取的特殊手段。
靈童轉世禮制含有偶像崇拜的神秘性,必須適於佛法預示的條件。
當前世活佛圓寂時,如果已預示到自己轉世靈童的徵兆、出生方向地點等,那麼就按前世活佛預示的徵兆,經寺院有地位的寺主、大堪布等降神抽簽算卦,如占卜結果與前世活佛的預示相一致,那麼便可根據降神指點的方向去尋找。
但對於有影響的大寺院寺主活佛的轉世,則須向達賴或班禪大師直接請教,由他們預測靈童是否已出世,出世靈童所在的方向、年齡、屬相如何。
在尋訪靈童的方向、生辰八字確定之後,按照慣例還要探求靈童產生的具體地點和產生家庭的某些特徵、父母姓名以及靈童誕生必有的奇異徵兆。探求的方法則是向乃均之類降神占卜或是聖湖看顯影。如若尋訪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則必須去拉薩東南方向五日程的海子——拉庫南措湖(藏名“古今鑒”,聖母湖)去看顯影。儀式由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三大寺活佛、僧官參加。大堪布先向湖中拋灑哈達、寶瓶藥料等物品,並在湖畔誦經祈禱,然後向湖內觀看靈童轉生地方的地形、村莊等特徵幻景。又將看到的影象詳細地記錄在圖上,以此作為活佛轉生地的根據。
在聖母湖看過顯影後,就可按卜卦的方向和聖母湖的顯影尋覓靈童了。
如果在此方向上確有與卜卦出的環境相符的地方,便可繼續尋找符合徵兆的靈童、但有時往往並非那麼順利,有時一位活佛的轉世靈童需經幾路尋訪數年,方能被確定證實下來。
在尋訪的方向地點上若確有與神的昭示相符合的家庭和兒童,尋訪者要立即回報寺院。寺院遂派大堪布等人前往詳細考察。 他們要向村人和兒童父母子解嬰兒的誕生的過程,仔細觀察嬰兒相貌、動作、機敏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這實際上象是個優選兒童的過程。對於靈童考察的情況和過 程,都要據實向寺院報告。
在考察滿意之後,還要取出前世活佛用過的遺物數件,放置在嬰兒面前,看嬰兒是否拿取前世活佛用過之物。按照黃教的規矩,嬰兒如果取了,就證明正是前世活佛的轉生,遂將此情況向上級大活佛或達賴、班禪直接報告,獲得認可後,才能認定靈童是真活佛的轉生。
有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即同時覓得條件相似的幾名嬰兒,這時就要通過抽簽、抓面丸或金瓶掣簽來確定。
為減少在尋訪靈童過程中的流弊,避免在靈童尋訪問題上受少數人所左右,造成僵局和糾紛,清乾隆年間,清朝廷曾三次 下詔諭,在不改變活佛轉世制度的前提下,由駐藏大臣監督,三大寺主要活佛主持,高僧及地方官員參加共同金瓶掣簽,保持公道,防止舞弊。並特賜一金瓶用以對 達賴、班禪以及西藏、青海、西康等地的活佛轉世靈童的確認,此瓶保存在拉薩。同時在北京雍和宮也保存有一個清廷所賜金瓶,雍和宮保存的金瓶是為判斷蒙古地 區呼圖克圖靈童而用的。
《金瓶掣簽》制度明確規定:凡尋找達賴、班禪轉世靈童時,必須邀集四大護法王、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牟 尼佛像前舉行金瓶掣簽認定儀式。儀式中,將所尋訪到的數名靈童的名字、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象牙作的簽牌上,呈給達賴(或班禪)、攝政、佛 師、駐藏大臣等過目。然後由秘書用紙將牙簽包好,投入金瓶內,由活佛達賴(或班禪)同全體喇嘛一同誦《金瓶經》。念經完畢,由駐藏大臣起立向東磕頭,然後 打開金著,在瓶內攪三匝,用金箸箝出紙包,打開來看,牙簽上的名字就可確定為轉世靈童。
假如尋訪到的靈童僅此一名,也須將這一兒童名字寫在簽牌上,和另一沒有名字的簽牌共同放入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簽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到的兒童是大活佛的轉生,而要另外尋找。
靈童一但擇定,其父親按慣例封為公爵,劃分財產、莊園、牛羊。靈童便迎入寺院撫養、訓練。從此靈童就在全封閉的佛教氛圍中成長起來,不受凡塵污染。
被迎進寺院的靈童,要由高僧為其剪發、換僧衣,並給靈童授戒取法名。授戒取法名後,寺院還要為靈童剃度取名舉行盛大慶典。待選定良辰吉日,便舉行坐床儀式。
活佛坐床後,按過去舊例,正式啓用前輩活佛的大印,並開始學習佛學顯、密經典。此後,小活佛便在嚴格的佛教戒律下,習經修煉,直到學業合格圓滿,到一定年齡即可正式主持教務。
活佛轉世制度是西藏宗教的重要特點之一,是以靈魂轉世說為根據,為解決宗教首領繼承問題 而產生的宗教制度。它初創於藏傳佛教噶舉派的噶瑪支派。該支派的首領都松欽巴公元1193年逝世時,遺囑弟子"將轉世再來"。弟子們認定噶瑪拔希為其師的 轉世靈童,經寺廟10年培養,正式以該派首領身份活動,成為西藏第一位轉世活佛。
格魯派(黃教)採用活佛轉世制度始於16世紀中葉,公元 1542年,格魯派的哲蚌寺寺主根敦嘉措逝世,哲蚌寺正式尋找他的轉世靈童,並於1544年認定堆壟這個地 方的貴族子弟索南嘉措為根敦嘉措的轉世靈童。公元1546年,年僅4歲的索南嘉措被迎接到哲蚌寺接替根敦嘉措的法位。公元1578年,蒙古俺答汗贈索南嘉 措"達賴喇嘛 "的尊號後,格魯派(黃教)追認宗喀巴的弟子中年紀最小、創建並擔任扎什倫布寺寺主的根敦珠巴為一世達賴,追認曾任扎什倫布寺主、後任哲蚌寺寺主的根敦嘉 措為二世達賴 ,而索南嘉措便成為三世達賴,達賴活佛系統從此建立,相傳至今的是十四世。在歷世達賴喇嘛中,除四世達賴是蒙古族、六世達賴是門巴族外,其餘都是藏族。
班禪活佛轉世系統始於羅桑曲結,羅桑曲結是四世和五世達賴喇嘛的師父,公元1645年他被蒙古固始汗贈以"班禪"的尊號後,格魯派(黃教)確認他為四世 班禪,追認宗喀巴的門徒克主傑為一世班禪,索南卻朗為二世班禪,羅桑頓珠為三世班禪。從四世班禪起,歷世班禪都以扎什倫布寺為母寺。相傳至今的是十一世。
達賴、班禪兩大活佛系統的轉世有其傳統程序,前世生前有關轉世的預言、逝世前後的異常現象的徵兆、護法神師的神諭,是尋訪靈童的主要依據。如十三世達賴 圓寂時面向東方,且由拉薩至東北方向天空出現異樣彩雲,故預示了轉世靈童誕生的方域。後在加查縣群科加寺聖母湖觀看神諭,湖中幻影顯示的景象是:一條道路 的將盡外有一戶農家,其門前有巨柳一株,柳樹旁有一匹白馬,一位婦女抱著小孩立於樹下。活佛們就是按這些徵兆和景象尋訪到十四世達賴的 。
尋找要秘密進行,被選派的有聲望的活佛或近侍弟子,在閉關靜修後,化裝分赴各地去尋訪靈童。對初選的候選靈童要進行遺物驗證,即將前世常用的法器或其他用 品,與同樣的物品放在一起,讓候選兒童從中認拿前世遺物,依認辨的準確程度對之篩選淘汰。鑒於以往尋訪轉靈童易為少數人所左右,往往造成僵局和糾紛的弊 端,從清朝乾隆時期中央政府又設立了金瓶掣簽。其程序是:將經過遺物驗證篩選出的數名候選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各寫在名簽牌上,用紙 包好後放入金瓶內,當眾抽出的一名,即被定為正式靈童。正式靈童的批准後,要為轉世靈童舉辦盛大的坐床典禮,即轉世靈童依法升登前世的法床,正式繼承前世 的法統。自此以後,靈童即以新的一世達賴或班禪的身份開始宗教活動,接受信徒朝拜。
1793年《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中稱:
關於尋找活佛及呼圖克圖的靈童問題,依照藏人例俗,確認靈童必問卜於四大護法,這樣就難免發生弊端。大皇帝為求黃教得到興隆,特賜一金瓶, 今後遇到尋認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簽牌上,放進瓶內,選派真正有學問的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各呼圖克圖 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佛像前正式認定。假若找到的靈童僅只一名,亦須將一個有靈童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共同放進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 簽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得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像父子一樣,認定他們的靈童時,亦須將他們的名字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在簽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的興隆,和不使護法弄假作弊。這個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護淨潔,並進行供養。
光緒朝《欽定大清會典》理藩院部分稱:
以黃教行於蒙古、唐古特者曰喇嘛:凡喇嘛,有駐京喇嘛,有藏喇嘛,有番喇嘛,有遊牧喇嘛。凡喇嘛有行者,能以神識轉生於世曰呼畢勒罕,皆入名於奔巴金瓶而掣定焉。有證,則疏聞以候欽定。頒喇嘛之禁令。
中華民國1936年2月10日制定的《喇嘛轉世辦法》中稱:
第二條 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暨各處向來轉世之呼圖克圖,諾們汗,班第達,堪布,綽爾濟,呼畢勒罕喇嘛等圓寂後,均准尋認呼畢勒罕,其向不轉世之喇嘛圓寂後,均不准尋認呼畢勒罕。
第三條 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暨各處向來轉世之呼圖克圖、諾們汗、班第達、堪布、綽爾濟,呼畢勒罕喇嘛等圓寂後,應報由該管地方最高行政機關,轉報蒙藏委員會備案,由其高級徒眾尋找具有靈異之同年齡幼童二人以上,以為各該喇嘛之呼畢勒罕候補人,報由該管地方最高行政機關,轉報蒙藏委員會查核,分別掣簽。
第四條 前條尋認之呼畢勒罕候補人,其在蒙古、新疆、青海、西康境內省,由蒙藏委員會令行該會駐平辦事處處長,與北平喇嘛寺廟整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會同北平雍和宮札薩克喇嘛繕寫名簽,入於雍和宮供奉之金本巴瓶內,公同掣定,其在西藏境內者,由蒙藏委員會咨行駐藏辦事長官,會同達賴喇嘛繕寫名簽,入於拉薩大招寺供奉之金本巴瓶內,公同掣定。呼畢勒罕候補人,如有在蒙古、新疆、青康、西康境內尋獲者,同時又有在西藏境內尋獲者,或遇其他殊情形,其掣簽地點,均由蒙藏委員會臨時呈請核定。 前項掣簽時,如達賴喇嘛未經轉世,應由駐藏辦事處長官會同班禪額爾德尼,或護理達賴喇嘛印務人員行之,關於掣簽之儀注,依照向來慣例辦理之。
第五條 依照前條規定掣定之一人,即為某某喇嘛之呼畢勒罕,由掣定人員報請蒙藏委員會查核轉呈備案,並咨行該管長官轉飭知照。
第六條 前條所稱某某喇嘛之呼畢勒罕,應依照左列手續將呼畢勒罕字樣裁撤,始為次輩某某喇嘛。
一、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掣定後,由該地方最高行政機關呈請中央派大員前往照料坐床,即於坐床之日,將其呼畢勒罕字樣裁撤。
二、章嘉呼圖克圖,噶勒丹錫埒圖呼圖克圖,敏珠爾呼圖克圖,濟嚨呼圖克圖,那木喀呼圖克圖,阿嘉呼圖克圖,喇果呼圖克圖,察罕達爾漢呼圖克圖及其他駐京各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掣定後,均於各該喇嘛到京覲見國民政府主席由蒙藏委員會呈奉核准之日,將其呼畢勒罕字樣裁撤。
三、駐紮蒙藏等處之呼圖克圖,諾們汗,班第達,堪布,綽爾濟之呼畢勒罕掣定後,非俟各該喇嘛年至十八歲,經該管地方最高行政機關或盟長查明屬實,報請蒙藏委員會呈奉核准後,不得將其呼畢勒罕字樣裁撤。
第七條 凡呼畢勒罕候補人,禁止在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之親族中及蒙古各盟旗現任長官之家屬內尋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2007年9月1日施行的《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稱:
第五條 活佛轉世應當履行申請報批手續。申請報批程序是:由擬轉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廟管理組織或者所在地佛教協會向所在地縣級人民 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轉世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後,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上報,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批。其中,在佛教界有較大 影響的,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響的,報國家宗教事務局批准;有特別重大影響的,報國務院批准。
審核批准活佛轉世申請,應當徵求相應的佛教協會的意見。
第六條 對活佛影響大小有爭議的,由中國佛教協會認定,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
第七條 活佛轉世申請獲得批准後,根據活佛影響大小,由相應的佛教協會成立轉世指導小組;由擬轉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廟管理組織或者相應的佛教協會組建轉世靈童尋訪小組,在指導小組的指導下實施尋訪事宜。
轉世靈童由省、自治區佛教協會或者中國佛教協會根據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認定。
任何團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開展有關活佛轉世靈童的尋訪及認定活動。
第八條 歷史上經金瓶掣簽認定的活佛,其轉世靈童認定實行金瓶掣簽。
請求免予金瓶掣簽的,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國家宗教事務局批准,有特別重大影響的,報國務院批准。
第九條 活佛轉世靈童認定後,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批准。在佛教界有較大影響的,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響的,報國家宗教事務局批准;有特別重大影響的,報國務院批准。
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轉世活佛,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
第十條 轉世活佛繼位時,由批准機關代表宣讀批文,由相應的佛教協會頒發活佛證書。
活佛證書的式樣由中國佛教協會統一製作,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