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點簡介:
丹結林,拉薩四大林之一。在拉薩市區內,位於大昭寺西南側,今西藏醫院北面。丹結林,由第穆活佛系統第六世阿旺降白迭熱嘉措主持修建。1746年第七世達賴格桑嘉措於布達拉宮圓寂;4月清乾隆帝降禦旨:“賞第穆呼圖克圖諾門汗之門汗之號,俾令如達賴喇嘛在日,一體掌辦喇嘛事務。”並“再禦仁彌泰、薩喇善務宜留心,遇有一切事務,俱照達賴喇嘛在時之例,與第穆呼圖克圖商辦,毋令噶隆擅權滋事”,阿旺隆白達迭熱嘉措即於是年掌攝政大權。
丹結林是拉薩四大林中最早的一個,建築規模相當宏大,東大門至於欽果所在地,西大門至於色裏(現拉薩一中),南大門在果登。其間經噶廈政府幾次沒收,今僅剩下一幢三層高的樓房建築。樓房坐北朝南,占地面積1270平方米,面闊46米、進深27米多。底層建築是該樓的主要部分,相當嚴謹規正。建築分東西兩部分。東部前邊是經堂,近方形,面闊5間進深5間,面積240平方米。經堂後部並排三個拉康:居中間拉康較大,寬6.8米,進深5.4米,有柱4根;兩側拉康較小,均寬4米,有柱2根。三個拉康皆向經堂辟門,門皆雙重,亦即拉康和拉康之間有兩道牆相隔,兩道牆中間為過廊(寬1.8米),較為少見。經堂前門有門房,寬3.6米、進深2.3米,有柱2根,風格呈晚期建築特徵。東部建築從1948年起由噶廈政府劃歸哲蚌寺古衛康村管理,每年舉行傳召法會時,古衛康村的僧人即駐足此地。他們還於其中供奉一尊護法神像(今已不存)。西部建築前部是經堂,面闊10間進深4間,面積250平方米;後部則是排列不甚規則的庫房。這一部分曾劃歸薩迦寺管理,還曾做過印經室;以後又交桑耶寺管理,每年派6人祈禱護法神。西部建築的頂層有一護法神殿,面闊10.1米、進深15米;神殿前部為經堂,有柱4根;中部有欞格屏式中門相通。拉康內四壁原遍繪壁面,題材以宗教內容為主,甚是精美。
丹結林攝政在西藏歷史中佔有重要地位,亦甚得西藏各階層的敬重。第穆呼圖克圖,亦稱“丹結林呼圖克圖”,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大呼圖克圖(活佛)之一。該活佛系統的產生與昌都的帕巴拉活佛有著密切的關係。最初的幾世第穆活佛,有的是帕巴拉活佛的門徒,有的是帕巴拉活佛的親戚。據藏文史書記載:第穆呼圖克圖克共傳九世。亦有說傳十世。
第一世第穆·貢覺迥乃,多堆維人。他是帕巴拉父系嫡親,是第一世帕巴拉的經師。第一世帕巴拉活佛一生中建立了許多寺廟。其中修建于波密與貢布交界處的一座寺廟叫“第穆拉喀洛色林”,由貢覺迥乃任寺主,以“第穆巴”郵稱,這就是第穆活佛立第泊由來。享年51歲。亦有說是80歲圓寂。
第二世第穆·班覺紮西,是貢覺,迥乃活佛的轉世。出生于貢布所屬的薩噶爾曲康地方。享年63歲。
第三世第穆·拉旺赤列朗傑,是班覺紮西活佛的聶赤中青地方。他曾任貢布地區格魯派丹結林寺住持,故又稱“丹結林呼圖克圖”。由於該寺的宗教威望,他被任命為波密等地區格魯派各寺廟的總寺主,被稱為“第穆教主”。享年57歲。
第四世第穆·拉旺丹貝堅贊(1631~1668),出生于貢布所屬的紮克吉玉買地方。由第四世班禪羅桑卻堅贊(1567~1662)認定為第三世第穆活佛的轉世靈童。從第五世達賴喇嘛阿旺·羅桑嘉措受比丘戒,取法名“拉旺格勒”。1652年(清順治九年)隨第五世賴阿旺·羅桑嘉進京覲見順治皇帝,次年返藏。享年37歲。
第五世第穆·阿量拉木喀嘉樣,出生于貢布所屬劄嘉中地方。1676年(清康熙十五年)從五世達賴喇嘛阿旺·羅桑嘉措剃度、取法名。其分寺分佈一貢布、波密等地,以第穆帕巴曲宗為主寺的貢布第穆帕巴曲宗為主寺的貢布第穆拉章為該地區最大的活佛新聞系,曾多次參加清朝的各種宗教慶典,圓寂於北京,享年53歲。
第六世第穆·阿旺降白迭熱嘉措,出生于貢布所屬博楚寺之中默地方。1757年(藏曆第十三繞迥之火牛年、清乾隆二十二年)第七世達賴喇嘛格桑嘉措圓寂,清乾隆皇帝惟恐噶倫(噶廈大臣,三品)等官員妄自專權,造成動亂而建立了攝政制,起用了當時格魯派中最有聲望、能總領西藏地方政權的第穆·阿旺降白迭熱嘉措為攝政(1757年~1777年在位),產加封第穆為“管理格魯派巴勒布諾門汗”名號,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授金字銀印。在第八世達賴喇嘛強白嘉措(1758~1804)未成年以前,由其總攝西藏地方政教事務,並賞賜第穆活佛的管家嘉木樣丹巴紮薩克喇嘛名號,頒給印信。這就是第穆活佛系統中首次加封為西藏地方攝政,也是清朝在西藏地方建立攝政活佛的開始,這一制度延續到民國末年。享年55歲。
第七世第穆·阿旺羅布藏土布丹濟克美嘉措,出生於察木多(昌都)所屬嘉木淩地方。1808年9清嘉慶十三年)奏准為第九世達賴喇嘛朵嘉措(1805~1815)的經師,濟嚨呼圖克圖(“呼圖克圖”是蒙語,對大活佛、聖僧的一種稱號。呼圖克,意為“長壽”;圖,意為“有”,合起來則為“有壽之人”,亦即長生不老之人。清朝中央以此作封號,授予藏蒙地區中藏傳佛教大活佛。凡屬這一封號的活佛均由中央直接管理,其冊載入“理藩院”檔案中,其下一世的轉世靈童必經中央金瓶掣簽選定,申報中央認可封授)圓寂之後,於1811年(清嘉慶十六年)奉承旨任攝政王(1811年~1818年在位),辦理商上事務(即政教事務),賜“額爾德民塔門汗”名號。1815年(清嘉慶二十年)第九世達賴圓寂,奉旨掌辦商上事務。享上41歲。
第八世第穆·阿旺洛布藏濟美嘉措,出生於察木多屬哩達瓦地方。1853年(清咸豐三年)因不守清規,劣績昭著,奉旨撤銷本身“呼圖克圖”名號,發往宗喀安置。年35歲圓寂。
第九世第穆·阿旺羅桑赤烈繞傑,生於桑耶那地方。1858年(清咸豐八年)經金瓶掣簽確定為第九世第穆活佛。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9月,奉光緒帝聖旨任攝政(1886~1895年在位)掌辦商上事條。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奏准為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土登嘉措的經師。在次年隆吐山抗英戰爭中,面呈駐藏大臣,斥麗項國人有意尋釁侵擾。是年,為第八世班禪丹白旺秋(1854~1882)轉世靈童舉行金瓶掣簽(清代中央政府確認藏傳佛教大活佛繼承人所實行的一項特殊制度)儀式。1890年(請光緒十六年)因辦理印藏通商有功,賞“靖善禪師”名號。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第十三世達賴土登嘉措親政後辭去攝政職務。1899年(清光緒二十五年)因與瞻對喇嘛用符咒害達賴的事件有牽連。被革除“呼圖克圖”名號,並被拘捕關在丹結林院內,令其“閉門修行”。次年死於監禁中,時年45歲。噶廈宣佈禁止第穆活佛系統轉世;但又規定,只能作“大殿活佛”;沒收丹結林寺和第穆拉章的全部財產。
1910年(清宣統二年)在西藏僧眾的要求下,清延下旨查明了“符咒事件”的原委,結論為“實屬誣隱,深表同情”,並下達了“複其職權,歸還其一切財產”的詔令。同時宣佈允許尋訪第穆活伸縮的轉世靈童,認定丹接連嘉措為第十世第穆活佛(呼圖克圖)。1933年(民國22年)熱振活佛擔任西藏攝政時,將沒有收的財產、莊園歸還第穆拉章,並將原第九世穆活佛拉章的寶基歸還第十世第穆活佛拉章的寶基歸還第十世第箔活伸縮。第穆活佛世系由小寺廟的小活伸縮逐漸升為顯赫的大活佛(呼圖克圖),在18世紀中期至19世紀末的一百五十多年內,曾三次登上西藏攝政的寶座,代理達賴喇嘛掌辦西藏政教事務。究其原因:一是達賴喇嘛和章嘉呼圖克圖的器重;二是恭順于清王朝並得到清帝的信任和扶持。穆活佛在西藏教舞臺上展西藏地方與中央王朝的關係,對西藏地方的社會發展及邊疆的安寧都起過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