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29
教義
   藏傳佛教教義特徵為:大小乘兼學,顯密雙修,見行並重,並吸收了苯教的某些特點。傳承各異、儀軌複雜、像設繁多,是藏傳佛教有別於漢地佛教的一個顯著特 點。顯宗說一切有部、經部、唯識、中觀四宗中以中觀為最發達。龍樹一系的論典以“正理聚六論”為中心,經過宗喀巴的宣導,中觀應成派月稱所著的《入中論》 最受推崇,成為中觀論著的代表作。《現觀莊嚴論》與《入中論》兩書漢文未譯,而龍樹的《大智度論》藏文未譯,因而成為藏傳與漢傳佛學之一重要區別。西藏密 教一般分為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等四部,而各宗派多以無上瑜伽部的各種教授為主要修行法門。

傳承方式
   藏傳佛教的傳承方式既有師徒傳承方式,如寧瑪派、噶舉派、噶當派;也有家族傳承方式,如薩迦派,基本上採用以昆氏家族為基礎的家族傳承方式。但最具特色 的還是活佛轉世制度。“政教合一”是喇嘛教的另一大特點。歷史上,藏傳佛教的多數派別都和一定的政治勢力(包括地方實力集團或家族勢力)結合在一起,形成 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這一制度在吐蕃赤祖德贊贊普時初見雛形,至薩迦派時正式確立,其後不斷完善,待格魯派掌西藏地方政教大 權後而達鼎盛。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時廢除。

學制
  藏傳佛教傳習和修證的處所分為講道院和修道院兩種,也有綜合者。較大的寺院都有規定學制。各派各寺的規定不完全相同。如格魯派哲蚌寺郭莽劄倉規定:因明五年,般若四年,中觀兩年,俱舍四年,戒律一年,必須循序而進。戒律學完之後統稱噶仁巴(經學士),其出路有三:1、少數申請應試格西學位,2、自由講學或閉關修持,3、入密宗學院繼續深造。藏傳佛教的學位有多種名目,如噶希(四論士)、饒絳巴(博學士)等,原僅為尊稱,後學制逐漸嚴密,須經過考試才能取得諸如拉仁巴、多仁巴、琳賽、曼仁巴(醫藥士)等各種稱號,統稱為格西。

30寺院
   藏傳佛教的寺院規模大小不一,小者只有數人,大者多至七八千人。大寺院一般由經堂、神殿、做為辯經場所的林苑、印經院,若干活佛拉章、僧舍、執事者的辦 事處、倉庫、招待施主的客房、牲圈等等組成。寺院在舊西藏往往是一個地區的宗教、文化乃至經濟、政治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重要的寺院依其重要的程 度分別規定為國家級、省級、縣級的文物重點保護單位。文革期間許多寺院受到嚴重的破壞, 1979年以後由政府資助和信徒群眾自願集資逐漸恢復。

藏文《大藏經》
  藏傳佛教的文獻極為豐富。藏文《大藏經》分《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分,其中《甘珠爾》包括顯密經律,主要為佛教的原始經典,《丹珠爾》為論藏,系釋迦牟尼弟子對佛語的闡釋和論述的譯文集成。
Read 784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