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路上鮮為人知的珍貴影像

編撰/黃建鵬

19515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在北京簽訂,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值此紀念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際,《西藏人文地理》將以這些珍貴的歷史鏡頭,其中部分為首次公開的歷史影像,來述說那段波瀾壯闊的歲月。

01

西藏和平解放之路

進軍西藏、解放西藏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之初,西藏 人民渴望西藏早日得到解放,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的懷抱 為解放西藏人民,鞏固西南邊防,毛主席即做出進軍西藏的戰略部署。 根據中共中央和毛澤東主席的指示,確定由第二野戰軍第十八軍擔負入藏任務。 在中共西南局、西南軍區的直接指揮下,以18軍為主力擔負進軍西藏、經營西藏的任務;由新疆軍區第2軍騎兵支隊、青海第1軍騎兵支隊、雲南第14126團負責配合。此後經歷了昌都戰役、和平談判、和平進軍西藏、康藏和青藏公路建設,歷盡艱險,頑強拼搏,終於贏得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勝利,揭開了歷史的新篇章。

全國大部分地區解放以後,中央人民政府爭取和平解放西藏的種種努力遭到了 西藏地方當局親帝分裂勢力的阻撓與拒絕,西藏地方政府曾在金沙江西岸和昌都、類烏齊地區重兵阻止解放軍進軍西藏。195012日,毛澤東主席和中央軍委決定:進軍和解放西藏的任務主要由第二野戰軍擔負,同時要求第一野戰軍予以配合。二野迅即提出了由其所轄之第18軍擔負經川、康向西藏東部和中部前進,其他部隊分別從新、青、滇向西藏西北和東南多路向心進軍的計畫。

225日,中共中央指示西南局和西北局:我軍進駐西藏的計畫是堅定不移的。但可採用一切方法與達賴集團進行談判。其後西南局和西北局對如何同達賴集團進行談判問題,分別提出了4條和8條意見。517日,中央進一步指示,要按照如下原則擬定同西藏地方政府進行談判的條款:西藏方面必須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協助人民解放軍入藏。我們方面則可以承認西藏的政治制度、宗教制度,連同達賴的地位,以及現有的武裝力量、風俗習慣,一概不變更,並一律加以保護。遵照上述原則,527日,由鄧小平主持起草並親自修定的和談的10項條款以西南局名義報請中央批准,並在中央529日獲得批准後,於62日下發給各路準備進藏的部隊遵守和掌握。人們把這10項條款稱為關於和平解放西藏的十大政策,這10項條款是:

1、西藏人民團結起來,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的大家庭中來;

2、實行西藏民族區域自治;

3、西藏現行各種政治制度維持原狀概不變更,達賴喇嘛之地位及職權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

4、實行宗教自由,保護喇嘛寺廟,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

5、維持西藏現行軍事制度不予變更,西藏現有軍隊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武裝之一部分;

6、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

7、發展西藏的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

8、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完全根據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領導人採取協商方式解決;

9、對於過去親英美和親國民黨的官員,只要他們脫離與英美帝國主義和國民黨的關係,不進行破壞和反抗,一律繼續任職,不究既往;

10、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鞏固國防。人民解放軍遵守上列各項政策,人民解放軍經費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給。人民解放軍買賣公平。

10項條款為後來簽訂的《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定》奠定了堅實可靠的基礎。

02

《第十八軍在樂山舉行進軍西藏誓師大會》1950年3月 四川樂山 藍志貴攝

1950年3月7日,十八軍在四川樂山舉行了進軍西藏誓師大會。十八軍軍長張國華在會上宣讀了進軍西藏的誓詞,之後又作了進軍動員報告,他說“進軍西藏,解放西藏人民,不准帝國主義侵略我們偉大祖國的一吋土地,保護和建設祖國邊疆,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毛主席的偉大戰略決策。這一艱巨的歷史任務交給十八軍完成,是毛主席、黨中央和劉、鄧、賀首長對十八軍的最大信任,也是全體幹部戰士的光榮。全軍指戰員、全體共產黨員,要深刻認識進軍西藏的偉大政治意義,響應毛主席號召,緊急動員起來,從思想上、組織上、工作上做好充分的準備,做到一聲令下,立即出動,堅決消滅敢於阻擋進軍西藏之敵,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誓把五星紅旗和八一軍旗插到喜馬拉雅山上!”這幅圖片是我們能夠看到的最早的關於進軍西藏的影像,之後十八軍先遣支隊便向康區挺進。